国家发展改革委《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(补助)暂行管理办法》(发改高技规〔2016〕2514号)

发表时间: 2016-12-06 0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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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:

  为切实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全过程监管,进一步明确投资支持的方向、资金安排方式、评审优选程序、分配原则和标准、工作时限等,促进公平、公正和公开,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,我们研究制定了《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(补助)暂行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
    

    附件: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(补助)暂行管理办法.pdf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16年12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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