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粮食局《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管理办法》

发表时间: 2016-07-29 0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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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粮食局、黑龙江省农垦总局,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、中粮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中纺集团公司、中航工业集团公司:

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,提高投资效益,根据《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作建设规划(2015-2020年)》、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发改投资2015525号)、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》(发改投资20153092号)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粮食局在200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引发的《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发改经贸20092366号)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《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原《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同事废止。

 

附件: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管理办法.pdf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国家粮食局

2016年7月2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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